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6年第三批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8 】 【选择字号:

阿政发〔2016〕131号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6年第三批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部门: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驻酒单位2016年第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酒政发〔2016〕155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9月25日县政府十七届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取消暂不列入县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8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承接部分审批权限事项1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项,驻阿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单位对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一律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承接主体,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要细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接权和监管同步到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附件:1. 县级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14项)

2. 驻阿单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1项)

阿政发〔2016〕131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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