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5年第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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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5年第二批
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阿政发〔2015〕82号
县政府各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五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九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5〕8号)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驻酒单位2015年第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酒政发〔2015〕134号)精神,经2015年8月21日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0项。其中:县级政府部门调整行政审批项目9项(行政许可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县级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6项,变更项目名称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另外,承接市政府下放的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县直各部门、驻阿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的取消,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责任、办理要件和程序,确保无缝对接。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要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程序,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要件等,推行受理单制度,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三定”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本系统、本部门及内部各科室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后的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5年第二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阿政发〔2015〕82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