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6年第二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2016年第二批取消
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阿政发〔2016〕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阿有关单位: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驻酒单位2016年第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酒政发〔2016〕23号)精神,经县政府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驻阿单位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4项。其中:县级政府部门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2项,承接行政许可事项1项;驻阿单位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有关单位对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一律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审批。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承接主体,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要细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附件:1. 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3项)
2. 驻阿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1项)
阿克塞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