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知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8 】 【选择字号: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什么?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是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监察机关。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各级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什么?

※ 国务院所属的行政机构;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行政机构;

※ 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 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 地方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 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限额、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 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 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 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情况;

※ 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

※ 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如何举报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行为?

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行为的,可拨打“12310”电话进行举报。

 “12310”受理的主要问题?

   超编进人的;

   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 挤占、挪用编制以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 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要有哪些程序?

※ 拟订方案;

※ 根据管理权限报批方案;

※ 发出通知;

※ 组织实施;

※ 报告检查情况;

※ 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方法?

※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可以不事先通知。

※ 重大检查活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会同监察机关联合进行。

※ 实施机构编制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