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铎在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2-25 】 【选择字号:

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12月23日召开第六次会议,研究省级党政机构“三定”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省委书记、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林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三定”规定是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的主要依据,要牢牢把握转变和优化职能这个核心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优化资源配置,做到职责匹配、权责统一,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转。

省领导唐仁健、孙伟、刘昌林、宋亮、李元平、王嘉毅出席会议。

林铎指出,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确保机构、职能、人员及时调整到位。要强化部门内相关业务整合,既要有物理变化,也要有化学反应,着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效能。要理顺各部门职责关系,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全面推进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林铎强调,要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紧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同地方机构改革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充实强化基层执法队伍,推进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积极探索更大范围内综合执法,把各种资源利用好,把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好,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通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记者徐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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