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阿事登字〔2017〕1号
阿克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
通 知
县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及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部署,为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中“事业单位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网站向社会公示”的要求,自2015年起,我县将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一)2016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
(二)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4.资产损益情况;
5.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6.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7.涉及诉讼情况;
8.社会投诉情况;
9.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公示的程序和办法
1.各事业单位要对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以及《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分析研判,认真总结,查漏补缺,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将本单位年度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如延迟报送的,须提交书面材料予以说明。
2.事业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待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提交):
(1)完整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附件1);
(2)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住所证明、《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
(4)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3.事业单位从网上下载、按照A4纸规格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经主管部门按规定内容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保密审查,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附件3),并评定等次,加盖公章后,将相应的纸质材料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等资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4.登记管理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对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做出是否允许公示的决定。对事业单位上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修改补充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事业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5.网上提交材料程序: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点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用户登录”按钮,进入页面,选择“你属于其他省市中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按钮,选择登录方式为“图片登录”,浏览本单位二维码,进入本单位信息页面,红色星号标识的必须进行网上提交,其他材料根据情况选择,(如有变更事项的单位年报提交完返回上级页面再点击“变更登记”按钮进入页面提交变更登记材料),网上提交完请告知本机关进行网上审核。
6、经审查且符合公示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登记管理机关运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增设的年度报告一键公示功能,对审查符合公示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实现“一键公示”,同时,在机构编制网站上集中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6个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的公示应当接受本系统、本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时,一律使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新版法人证书号位置由原“事证第+12位数字”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字”;证书不再加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国徽章”;改用二维码防伪;删除证书右下角“年度报告标记”字样。 原事业单位法人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停止使用,由登记机关收缴。
三、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已经转为企业或撤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督促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
(二)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管部门要督促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法人责任,做好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不折不扣,严格评定。
(三)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事业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四)对未在期限内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需要申领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重新办理。
(五)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事业单位,对其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内容不真实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异常信息向社会公示。
(六)未获取“二维码”的单位,请联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获取“二维码”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公示工作。
(七)相关表格可从阿克塞县机构编制网(网站中文域名为:阿克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英文域名:http://akesai.gsjgbz.gov.cn)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
(八)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该项工作结束后,向各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各单位工作中如遇问题可加QQ群(阿克塞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群):220886833进行咨询。联系人:殷丽花;联系电话:18139783611。
地点: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政府大楼一楼西108室)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备案登记表》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查表》
4、《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履职情况表》
阿克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