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2-17 】 【选择字号:

县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一)年检对象。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检时间。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年检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

主要报告: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中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质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等需要报告的情况。

由法定代表人在封面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中填写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在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不得以年度工作总结代替)。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资产证明。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验资机构出具的有效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

4.资产负债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单位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单位公章)。

5.资质证明。提交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6.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期满的,应提交继续任职的文件或复印件)。

7.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8.其他材料。凡是涉及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住所等事项有变更,净资产增减幅度超过20%的单位,应同时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

(四)年检程序。1.网上年检。有变更事项的,年检前先提交网上变更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网上年检材料;没有变更事项的,直接提交网上年检材料。2.报送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二、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包括事业单位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领证书)、年检、运行及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单位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信息。

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备案表》(见附件),在报送年检纸质材料时一并上报,并提交电子版文稿。审核无误后,由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予以公开。

三、其他事项              

    1.如事业单位被合并、撤销或改制,按规定程序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通知和有关表格的电子版从阿克塞县机构编制网http://akesai.gsjgbz.gov.cn下载。

3.事业单位法人填写的各种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因填写造成断页的,要进行调整,确保页面的完整性。

4.有变更事项的,需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拟变更情况”栏内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举办单位意见”一栏,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直属事业单位该栏只填写单位领导班子年底考核结果。

6.年检结束后,我局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检验试行办法》的要求,将年检情况向各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对不按时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7.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请提交纸质年检材料和《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备案表》及电子版文稿。

联系人:殷丽花      联系电话:15293777126

附件: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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