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的通知
阿机编〔2013〕17号
阿克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已经2013年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
为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规范编制使用程序,解决超编进人等问题,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1.坚持审批先行、严格管理原则。编制使用先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从严控制,并按核定的数额实行计划管理,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满编单位人员先出后进,空编单位人员逐步到位,坚持在职数限额内配备领导干部。
2.坚持动态管理、优化结构原则。县编制部门要按照“从严控编,便捷高效”的原则规范管理,并根据各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合理调剂编制余缺,对职能调整或长期空编不使用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或核减。
3、坚持核编到人、实名管理原则。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和约束机制,对未经编制使用核准进入的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列编和实名制登记,组织、人社等部门不予办理进人、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二、审批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补充工作人员(包括系统内人员调整),均须实行编制使用审批。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拟招考(聘)或调入工作人员时,由编制使用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说明本单位的编制人员现状,拟使用编制数量,拟补充人员基本情况及使用编制的主要理由,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2.机关事业单位调整配备领导干部时,组织部门应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核实相关单位的领导职数。
(二)审批
机构编制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用编单位运行情况、编制数额、岗位空缺、人员结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阿克塞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卡》。
1.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考(聘)工作人员的,组织、人社部门凭《阿克塞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卡》组织公开招考(聘)。
2.机关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的,组织、人社部门凭《阿克塞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卡》办理调动手续。
3.机关事业单位拟接受政策性安置人员的,相关部门需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阿克塞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卡》。
(三)入编
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配、招录(聘)或安置手续后,用人单位持调动、录(聘)用或安置人员介绍信,携带《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阿克塞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卡》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登记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和调整完成后,用人单位须持干部任免文件、组织部门介绍信等有关资料,携带《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登记手续。登记入编后,用人单位持编制部门核发的《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通知单》到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等相关手续。
(四)出编
机关事业单位因调出和退休、死亡等原因发生自然减员时,持有关材料,携带《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凭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阿克塞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编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资、经费、保险关系核减转移等手续。
四、本制度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阿克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印
共印90份